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杰克·凯鲁亚克:永远在路上
发布时间:2019/1/10 16:37:53 作者:互联网 阅读量:3720

杰克·凯鲁亚克(1922—1969)去世的那一年里我出生。他死在1969年10月,据说是因为长期酗酒导致腹腔出血而死,而那个时候我已经10个月大了。多年之后的1990年,我在大学里第一次读到了《在路上》,深深地为这部作品所吸引。

那个时候我年轻气盛,体内有着躁动不已的气力,需要通过“在路上”的那种不羁的感觉来释放青春力比多。于是,利用假期,我跑了很多地方,深深地感觉到中国的复杂和巨大,路途的遥远和没有尽头,人生的苍茫和宽阔。这都是《在路上》带给我的指引。在大学里,我和中文系班上的一些同学都很喜欢这部小说,深以为“在路上”是一种年轻人永远的梦想——脱离眼下,脱离庸常的生活,走到旷野、荒野和大路上,去看坐在屋子里永远也想象不出来的那无尽的风景。

在随后的二十多年的时间里,在中国,《在路上》不断有新译本问世——我的手里就有五六种,说明一代代读者都很喜欢这部书;而且,《在路上》毫无疑问成了经典,上海译文出版社甚至还出版了英文版的“原稿本”,就是不加编辑的最初的原始稿本,可见这部书经典化的过程还在深化。同时,他的其他长篇小说也在陆续出版,我发现他竟然是一个很多产的作家,而不是只有《在路上》这么一部。接着,关于杰克·凯鲁亚克的回忆录和传记也翻译出版了,一个立体的、多侧面的杰克·凯鲁亚克正在我们的心目中建立起来。同时,与杰克·凯鲁亚克一同被归为“垮掉的一代”——其实,直译是“敲打的一代”,就是随着摇滚乐爵士乐鼓点敲打的节奏起舞的一代——的很多作家、诗人的作品,如金斯伯格、威廉·巴勒斯等作家的作品被陆续翻译出版,成为了一个令人无法忽视的美国文学现象。

“垮掉的一代”是一种意译,但我觉得它很传神地传达出了以金斯伯格、杰克·凯鲁亚克等为代表的美国一批作家诗人的精神特征,就是有着反叛社会、突破传统的精神,放浪形骸,在文学上和生活方式上都离经叛道的形象。我想,杰克·凯鲁亚克是深具美国特色的作家,也只有美国的广阔、狂野、自由和多元,能够诞生杰克·凯鲁亚克。多年以来,“垮掉的一代”属于毁誉参半、争议很大的一个作家群以及一种文学现象,主要是因为他们有一种强烈的反社会情绪,有一种崇尚自由、蔑视传统道德的姿态,在生活方式上也放浪形骸,酗酒、吸毒、滥交、轻度违法、搞反战游行等等。不过,仔细观察,我倒觉得,“垮掉的一代”作家们其实有很要求进步的一面,他们在美国战后一片追求物质和金钱的令人窒息的社会气氛里,企图找到精神自由的天地和空气,并且通过漫游、药物和皈依佛教禅宗等来寻求升华,这又是一种很积极的人生态度。

杰克·凯鲁亚克1922年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。他父母亲是从加拿大“大湖区”的法语区来到美国的。这是一个天主教家庭,虽然他的父亲是一个工人,但是天主教的清规戒律在家庭里还是很严的。他父亲一生辛劳,抚养了好几个孩子,是个勤勉的法裔美国人。杰克·凯鲁亚克从小就很想远离小镇,远离家庭,于是,他来到了纽约读中学。根据同学后来的回忆,除了杰克·凯鲁亚克的记忆力超群之外,这个清瘦的孩子留给他们的印象很淡。

杰克·凯鲁亚克当时的梦想,不过是想当一个美国橄榄球明星。他身上一点都没有显露出要当作家的迹象。1940年,18岁的杰克·凯鲁亚克进入到美国常青藤大学的名校、哥伦比亚大学求学。就是在大学期间,他结识了艾伦·金斯伯格、威廉·巴勒斯等人,是他们将他引向了文学。这些人后来都成为了所谓的“垮掉的一代”的核心人物。

在“二战”爆发前夕,美国大学的那种拘谨和刻板让杰克·凯鲁亚克很不适应,于是,他们这些文学青年就一起体验大麻的幻觉、爵士乐的自在和性爱的快感。这些年轻人热衷的,与美国主流社会的清教传统不一样。很快,美国卷入了第二次世界大战,杰克·凯鲁亚克辍学参了军,在美国海军某部从事文职工作,但是,他那年轻人的狂放不羁、自由散漫,导致部队对他十分不满,没有多久他就以“精神异常和分裂倾向”而被送回了社会。

他就回到了家乡、马萨诸塞州的洛威尔镇,担任了《洛威尔太阳报》的体育记者。这是他文字生涯的开始。由写新闻报道开始,他逐渐体会到了文字和文学的魅力。然后,父亲的去世也触发了他写一本小说的冲动,他开始动笔写小说了。几年后的1950年,他完成并出版了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《镇与城》,这部小说翻译成中文有42万字,是一部很严整的现实主义小说。小说的开头是这样的:

小镇叫作加洛韦。梅里马克河宽广宁静,从新罕布什尔山流向小镇,断于瀑布处,在岩石上制造出泡沫浩劫,在古老的石头上吐出白沫,奔向前方,在广阔安宁的盆地上陡然转弯,绕小镇侧翼继续前行,去向劳伦斯与黑弗里尔,穿越草木繁茂的谷地,在李子岛流向大海,汇于无限大水。加洛韦以北遥远某地,靠近加拿大的上游,河流被无数来源与神秘泉水持续供养、充满。(注释[1])

从这个小说的开头,我们可以体会到杰克·凯鲁亚克的语言和文风,是那种开宗明义的开阔和明朗感。这部完成于他28岁的小说是一部自传体小说,小说以精确的现实主义风格,详细描述了以他父亲为原型而塑造的乔治·马丁的一生。同时,杰克·凯鲁亚克在洛威尔镇度过的美好的童年和少年时光——他自己化身为“彼得”——也在这部小说里得到了清晰的展现。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杰克·凯鲁亚克的成长所经历的一切,那些小镇人物一个个栩栩如生。在他看来,洛威尔就是镇,而纽约就是城;镇和城之间,是杰克·凯鲁亚克成长的足迹。最后,在小说的结尾,引向了他未来的方向:

彼得在雨夜,独自一人。他又上路了,漫游大陆,向西而去,去往以后再以后的岁月,一个人在生命的水边,一个人,望向河岬的灯光,望向城里温暖燃烧的细长的蜡烛,沿海岸俯瞰,想起了亲爱的父亲和所有的生命。(注释[2])

这部处女作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,有评论家甚至认为这部小说受到了美国小说家托马斯·沃尔夫太多的影响,尤其是那种弥漫在小说里的诗意的感伤。这使杰克·凯鲁亚克十分郁闷。但是,几个朋友却对他有很大的鼓励,使他对自己有了信心。

为了养活自己,他需要工作。那些年,他干过很多工作:轮船厨工、加油站服务员、记者、信差、汽水供应员、摘棉花工、建筑工人、搬家工、五角大楼金属薄板技工学徒、看林人、水手、火车司闸员等等,还为20世纪福克斯公司撰写过电影梗概。这些工作都是临时性质的。

在40年代后期,他和几个朋友多次穿越美国大陆,最远到达了墨西哥。路途中的见闻,使他顿时摆脱了第一部小说出版之后遭到冷遇的挫折感;“在路上”看到的美国的阔大和繁荣,人性的丰富,风景的壮美,让他灵感顿生。

1951年4月初的某一天,他开始写作《在路上》了。他日夜不停,连续在一卷30米长的卷筒打字纸上打字;用了三个星期,以自动写作和意识流动的方式,完成了小说《在路上》。其后几年,他又完成了其他多部小说的写作,但都没有出版。一直到1957年,杰克·凯鲁亚克的《在路上》才在著名评论家马尔科姆·考利的帮助下,由维京出版社出版了,结果一下子就引起了美国文坛的轰动。杰克·凯鲁亚克一炮走红了。

这一下他是真的大红大紫了,《在路上》的发行量很快超过了350万册。他不仅获得了丰厚的版税,彻底改变了经济困窘,还获得了巨大的文学影响。此前,在1956年,他的文学同道、“垮掉的一代”的精神领袖艾伦·金斯伯格已经发表了震撼人心的《嚎叫》,而《在路上》的出版,则加深和扩大了“垮掉的一代”的影响。要知道,在1957年,美国依旧处于“麦卡锡主义”的阴影中,美国人普遍沉湎于战后的物质丰富中沾沾自喜,思想的贫乏和冷战的国际气氛让他们压抑、封闭、保守、刻板。也就是在这个时候,美国传统社会也逐渐走向了瓦解,一个解放的、反战的、性解放的爆炸性的60年代,正在孕育中,而杰克·凯鲁亚克正是这样的先声夺人的预言者和推动者。

1957年《在路上》的出版,也由此成为了一个历史事件。到如今,美国每年都要印刷超过10万册《在路上》,它已经成了美国人精神的一个写照,成了标志性的作品。

2001年5月22日,长达30米的《在路上》的手稿,在纽约的一场拍卖会上以243万美元的价格成交,超过了卡夫卡的长篇未竟之作《审判》的手稿拍卖价190万美元的记录。

那么,《在路上》是一本什么样的书?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?为什么会在美国社会产生这么大的影响?为什么到现在为止,中国读者也将这部作品奉为经典之作?

早在1948年,杰克·凯鲁亚克就写过3万多字,这是这个题材的早期版本。但很快进入到了死胡同,杰克·凯鲁亚克找不到合适的语调继续写下去,而且,他也无法使用在《镇与城》中的那种略带感伤的语调和现实主义的手法来写这部“路上小说”。1950年12月,他的好朋友,多次一同“在路上”旅行、据说和他长得非常相像的尼尔·卡萨迪,给他写来了一封没有标点的长信,信中详细描述了自己和一个叫玛丽的女人的爱情经历。就是这封没有标点的长信,忽然点燃了杰克·凯鲁亚克重写《在路上》的热情,他感觉自己一下子找到了写这部小说的语感了。

在文学发生学上,这样的时刻叫作“打开”状态。我们在写作的时候,常常有茅塞顿开的时刻。的确,我都可以想象,杰克·凯鲁亚克一定是一下子就感觉到他前些年和朋友们“在路上”的见闻全部以语言洪流的方式涌到了跟前,剩下的事情就是打字了。于是,就像我前面说过的,他用了三个星期,在30米长的卷筒打字纸上一口气完成了这部小说。几年之后,35岁的杰克·凯鲁亚克拿到了《在路上》的样书,看到了报纸上登载的各种评论,心情十分激动。那些评论大都是褒奖,但批评的声音也有一些,比如著名作家杜鲁门·卡波蒂听说这部小说的写作方式后,就说:“那不是写作,那是打字。”也许更多的人希望杰克·凯鲁亚克是用三个星期“在路上”,然后用七年来写这部小说。

《在路上》写了这么一个故事: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某一天,几个美国人萨尔、迪安等,突然决定从东部的繁华城市出发,驱车前往美国西部。于是,一路上,广袤的美国大陆上的风景、人物、奇遇,就在他们狂放不羁的旅程中次第出现,带给了这几个漫游者以惊喜,使他们自由地、欣喜若狂地重新领悟了生命。杰克·凯鲁亚克写这本书使用的是自发写作的方式。他让所有的东西在他写作的瞬间,以语言喷泻的方式形成。于是,这种写作本身与以往很多作家构思成熟之后再写作,写完了还不断修改的方式完全不一样,杰克·凯鲁亚克的写作追求一种自动、自发和自由的状态,让句子来冲撞脑袋,让思维跟着打字的手在游走。于是,《在路上》就获得了自由联想、奔腾万里和一气呵成的风格。

翻开上海译文出版社《在路上》的王永年的新译本,扑入我们眼睛的是小说的第一段:

我第一次遇见迪安是在我同妻子分手不久之后。我害了一场大病刚刚恢复,关于那场病我懒得多谈,无非是同那烦得要死的离婚和我万念俱灰的心情多少有点关系。随着迪安·莫里亚蒂的到来,开始了可以称之为我的在路上的生活阶段。在那以前,我常常幻想去西部看看,老是做一些空泛的计划,从来没有付诸实施。迪安是旅伴的最佳人选,因为他确确实实是在路上出生的,那是一九二六年,他父母开了一辆破汽车途经盐湖城去洛杉矶的时候。(注释[3])

《在路上》分为五个部分,前面的四个部分详细描写了主人公穿越美国大陆的几次经历。第一部分讲述了1947年,小说主人公萨尔和迪安穿越美国大陆的故事,以萨尔和一个墨西哥姑娘特丽的相遇、相爱到分手而告终。其间穿插了迪安和萨尔的很多谈话,透露了迪安过去的生活。小说的第二部分,讲述1948年萨尔回到了纽约,住在自己的姑妈家。这一年的圣诞节,迪安开着汽车带着女朋友突然造访了萨尔,然后他们再次向西部进发,最后又返回了纽约的情况。第三部分则讲述1949年,萨尔再次出发到达了丹佛,他和迪安的友情也达到了一个高点,而迪安与一些女人的来往构成了这个部分的主要情节,投射出美国年轻人当时的那种渴望解放的心态。第四部分则讲述萨尔和迪安往美国的南部走,最后到达墨西哥的壮举,他们自己也称这次旅行为一次“伟大的旅程”。小说的最后一个部分只有几页,非常短,算是小说的尾声。萨尔回到了纽约,回忆与迪安的最后一次见面,并表达了对“在路上”的无限怀念:

于是,在美国太阳下了山,我坐在河边破旧的码头上,望着新泽西上空的长天,心里琢磨那片一直绵延到西海岸的广袤的原始土地,那条没完没了的路,一切怀有梦想的人们,我知道这时候的衣阿华州允许孩子哭喊的地方,一定有孩子在哭喊,我知道今夜可以看到许多星星,你知不知道熊星座就是上帝?今夜金星一定低垂,在祝福大地的黑夜完全降临之前,把它的闪闪光点撒落在草原上,使所有的河流变得暗淡,笼罩了山峰,掩盖了海岸,除了衰老以外,谁都不知道谁的遭遇,这时候我想起了迪安·莫里亚蒂,我甚至想起了我们永远也没有找到的老迪安·莫里亚蒂,我真想迪安·莫里亚蒂。(注释[4])

《在路上》这部小说的内部时间跨度有好几年,主人公穿越美国“在路上”也进行了很多次,人员也是多次组合的。每个部分都讲述了不同的经历,最重要的,就是他们不断从东部到西部,还远抵墨西哥;一路上,几个人吸大麻、找女人、谈禅宗、喝大酒、拦火车、宿野地、看月亮、数星星,最后在美国西海岸作鸟兽散。因此,很多次翻阅这本书,我常常想,没有哪本书像这本书这么的“美国”。实际上,杰克·凯鲁亚克写的就是美国的大地风景、美国的风土人情,刻画的就是美国人崇尚自由的灵魂。而且,美国的风景在这几个美国人内心里的投射,也非常地丰富,变形为多种意识。